抚顺市妇幼保健院与各科室签订安全生产暨 “平安医院”创建目标责任书_行业动态_医院动态_抚顺市妇幼保健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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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顺市妇幼保健院与各科室签订安全生产暨 “平安医院”创建目标责任书

发布日期:2015-04-16发布:抚顺市妇幼保健院

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卫计委《2015年抚顺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》(抚卫办发〔2015〕68号)的要求,确保年度安全生产和"平安医院"创建目标的实现,我院于全院各科室和重点要害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和"平安医院"创建目标责任书。
加强我院消防安全、医疗安全、卫生应急等安全管理,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,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的处置施救能力,确保职工、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,是安全生产和创建"平安医院"重要内容之一。为此《责任书》对我院安全工作的各项目标进行了合理分解,内容涉及消防安全、医疗安全与应急管理等多个方面,明确了安全管理的具体目标、措施及惩戒制度,要求各科室做到以下几点:
一是坚持"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"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,树立"以人为本,安全发展"的理念,年度内无重特大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各类纠纷;
二是实行安全生产和"平安医院"创建工作责任制;建立健全本科室安全工作管理网络,分工明确,责任到人,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,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%;
三是加强对重点岗位、压力容器、配电设施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,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使用措施;
四是强化应急安全管理,防范门诊、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处发生踩踏等群体性事件的发生;
五是认真组织开展日常性的医德医风、应急管理、消防安全医疗质量和医疗核心制度等的培训和法制宣教活动;
六是重点要害部位人防、技防、物防覆盖率要达到10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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